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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人员

 

职业指导人员

 

职业定义:为社会求职者择业、就业和用人单位择优招用人才,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学习、语言表达、数字计算、形体知觉、信息处理能力。

 

 

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鉴定等级:职业指导员(四级)、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职业指导师(二级)、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 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满二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有关发表论文的说明

(一)国家级刊物,一般是指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国家级刊物所发的增刊及论文集等,也予以认可

(二)关于论文数量,“至少一篇以上”指的是一篇及以上,“二篇以上”指的是二篇及以上。

(三)审核申报资格时,应要求报名者提交发表论文的刊物以便审核,同时应留存刊物封面及论文发表页复印件存档。

(四)论文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仅第一作者署名有效。